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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年度报告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05 [字号: ]

  关于填报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进一步了解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及工作进展,加强动态管理与服务,推动工程中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请各机构对工程中心2014年度发展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年报作为北京市科委对工程中心一年建设全面了解的最直接渠道,其内容将是工程中心绩效考评重要参考。请各工程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分析一年来各项工作进展及实验室建设情况,并按以下要求及时报送年报: 

  一、填报内容 

  201411日至1231日,工程中心建设情况。 

  二、填报对象 

  北京市科委已认定的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填报方式 

  年报实行网上填报,入口为119.255.14.52/NB2014。用户名为工程中心认定号码(认定证书上可查)。首次填写年报的机构初始密码为“000000”,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填报过历年年报的机构可用修改后的密码登陆;参加过2014年绩效考评的机构可使用绩效考评系统密码登陆。 

  四、填报流程和时间节点 

  各工程中心在线填报完成后,请从年报系统下载打印(确认有水印),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于2015331前提交至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一份,简装)。 

  五、注意事项 

  1、为便于依托单位管理,年报系统将为拥有多个工程中心的单位开通管理端账户,实时了解本单位所属工程中心填报状况。各工程中心可通知依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发送信息(需明确依托单位、管理部门、具体联系人、职务、电话、邮箱)至gczxsys@126.com申请开通。参加2014年绩效考评并已开通管理端账户的单位可用绩效考评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陆。 

  2、工程中心发展过程中,必须满足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中级(含)以上比例60%以上)、科研用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等硬性要求。同时学术委员会一般由7-15人组成,本单位人员一般不超1/3。请各机构在发展建设中不断调整完善。 

  3.请各工程中心填写时详细阅读填报提示和各项说明,确保信息与数据的一致性与准确性。由于时间节点要求暂时无法提交的数据可填写“后补”,并明确“后补”时间。 

  4、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凡涉及保密内容不得填报,一旦泄密后果自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巍、平宇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甲49-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三层 

  电话:62611720-852/813 

  北京科技创新基地QQ群:147599479(添加时请注明依托单位、工程中心、联系人) 

  

附件
版权信息: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联系方式:010-88235521,sxcx@ihep.ac.cn, Fax:010-88236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