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和《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基〔2018〕64号)等文件精神,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优化整合工作正在研究中。为做好与国家政策的对标和衔接,暂缓开展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创新基地培育与发展工程专项工作。
为不影响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正常使用,经研究,决定将到期证书的有效期统一延期至下次绩效考评结果公布之日止。在此期间,证书均可正常使用,不再换发新证书。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